延绵近300年帮会组织是旧中国社会上一大

时间:2023-3-17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北京看白癜风的好医院 https://wapyyk.39.net/bj/zhuanke/89ac7.html

帮会组织是旧中国社会上一大奇观。如今我们在影视剧或其他文艺作品里,经常能看到帮会在社会大舞台上,表演的一幕幕丑剧,最知名的恐怕就是大上海的清洪帮了。这些帮会黑势力与政界、租界洋人相勾结,私运军火,制造伪钞,贩卖人口,包运鸦片,设台放赌,绑票暗杀,逼良为娼,真是无恶不作,令人发指。

旧中国的帮会,并不仅限于上海的清洪帮,可以说遍布全国,尤以东南沿海、长江南北为甚。帮会之种类,大概分洪、清、汉、礼、白五类。只不过清、洪两帮势力更大、危害更烈罢了。

那么,清、洪两帮名称是怎么得来的呢?据传清洪两帮都来源于明王朝覆灭以后。清王朝的顺治、康熙年间,民间逐渐形成了以“反清复明”为宗旨的民族组织,并有传说是明末遗老或剑侠之流所领导创建的,其目的是企图保存一些反清力量,待机而动;而领导的人并能借这股势力的掩护,隐姓埋名,出没市井之间进行活动,而不被清王朝的官吏爪牙所察觉。由于时间的推移,这个“反清复明”的目的并未能达到,逐渐被遗忘了,并演变成一个并无鲜明政治目的,时间连绵近年,地域扩散达十数省的松散帮会组织。

清帮初期原是秘密组织,开始是在运粮船上,以船上执事、水手和纤夫等为对象。当时清朝皇室和政府,以及黄河以北的八旗驻军所需大宗粮米,必须完全取之南方,尤其是长江下游。并特定数千艘大粮船负责在大运河——由杭州到天津向北运输,故这条运河又名漕河,即运输漕粮之意。

清王朝并设专职重臣“漕运总督”负运漕粮之责。总督之下,又分设二品衔大员的“分巡道”,分段督运。可见这条漕(运)河,实为清皇室和政府命脉所在,是生死攸关的运输线。而志在反清的清帮在这方面建立根据地,一旦发难,全线响应,就可以切断粮饷,危及京畿。

清帮既然以粮船职工为主要对象,并就在船上开设香堂大收徒子徒孙,自然发展很快,闹得轰轰烈烈。于是,原来的秘密组织不能保密,不久也被清王朝得到消息,立即敕令漕运总督严查法办。

当时的漕督,深知帮会势力已蔓延到运河全线的所有粮船上,考虑到如贸然采用压力手段,很可能激成事端,反为不便。乃召集清帮头目,反复晓以利害,劝令他们不要有所举动,偃旗息鼓;一面向清室复奏,说他们实名“安清帮”,拉拢师徒关系,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运送漕粮,并无不轨行动。这样,一场风波平息了,这个帮会组织也逐渐淡忘了原来宗旨,并习惯地自称“安清帮”了。以后以讹传讹,误以“安清帮”为“安庆帮”,说是发源于安徽,这绝非事实。

经过几代相传,既不知原始的反清宗旨,也不赞同安清字样,改简称“清帮”,因行驶运河,取“风平河清”之意。最后再误“清”为“青”,习惯称为“青帮”了。

关于红帮,原称“洪门”、“洪帮”,据传也是明亡后的一个反清组织。顾顺思义,“洪”是指明王初开国皇帝明太祖朱元璋的年号“洪武”;则“洪帮”、“洪门”明明有复明的含义了。以后也和清帮一样,年代久远,面目全非,演变成被某些人利用、有很复杂成分的帮会组织,结果竟成为混世吃饭、交朋友、成家立业、发财致富的工具。

有的依仗它扶植自己的势力,招兵买马,做军长,当司令,有的借以啸聚英雄好汉,占据山寨,打家劫舍,当上无本生意的山大王;他们已完全不知道原来的“反清复明”的性质了。这就是清、洪两帮名称的由来。

清、洪帮有着极其严格的家法制度,义气和家法是帮会封建性的典型表现。帮会的巩固和发展,不但在思想上依赖于“义”的维系,而县在组织上依赖于“法”的强制。如果说义气是帮会的内聚力,那么家法则是帮会之强制力。二者都是帮会封建性的典型表现。

清帮有着极严格的家法制度。相传翁、钱、潘三人领导时期,虽有家法刑杖,很少使用。其后,潘清得意门徒石士贤肇事潜逃,乃订家法十条,并以香板为刑杖。清乾隆帝南巡时,在金山寺皈依佛门后,化装到杭州,看了清帮家庙及粮帮公所,认为管理有方,传谕嘉奖,并钦赐盘龙棍一条,上书“违犯常规,打死无罪”八字,以为帮中镇山法宝,供奉佛堂香案。

清帮施用家法时,还有一套仪式。先由犯规弟子的本师,会同传道师和引见师,并传到本门弟子若干人,开设香堂,如同收徒时的开香堂一般。

将“家法”供于香案上。接着是上香、上烛、请祖、参祖一套仪式,完毕之后,便传犯规弟子前来,命跪于香案之前,询问事由。待到把犯规情节问清楚了,本师即请执法师、护法师等,议处应得的罪名,再问犯规者是否心服口服。犯规者承认之后,就请家法,由执法师向家法行三跪九拜之礼,将家法棍顶在头上,口念诵词云:“家法森严鬼神惊,乾隆钦赐棍一根,汝既犯规当责打,下次再犯火烧身。”念毕,即派人执刑。

执刑人进前参拜,跪接家法,顶在头上,立起站于左上首、又命犯规者跪听宣布罪状,完事即命趴在地毯之上,双腿交叉靠紧,由四人分别摁住上下身。执刑人即对犯规者说:“我与你一无仇,二无怨,今天你犯了祖师爷的帮规,我奉执法师的命令,责打你几十盘龙棍。一要你心服,二要你情愿。”犯规者须答:“心服情愿。”执刑人再念诵词道:“法师堂上把令行,手执家法不容情,谁人如把帮规犯,不论老少照样行。”念毕,即举棍责打。打完,又诵词:“祖传帮规十大条,越理反教法不饶,今天香堂遭警戒,若再犯法上铁锚。”念毕,将家法送交执法师,置于原处。犯规者爬起叩头谢罪。由两名帮徒扶至堂下,执法至此完毕。

清帮的十条家法,包括对违犯帮规者、忤逆双亲者、不遵师训者、不敬长上者、侵占帮中财物者、殴打帮中老少者、不务正业者、奸盗邪淫者等的处置办法,表面看来,也似乎是惩恶扬善,实际上却是帮会中的“把头”们欺压、凌虐帮徒的工具。他们的“香堂”就是私立的“公堂”,“家法”就是私刑,老头子们可以随意动用。

洪帮的家法制度比清帮更为完备,也更为严酷。其规则有二十一则、十禁、十刑、十八律书、十条、十款和议戒十条等等。

十条的内容是:一尽忠报国;二、孝顺父母;三、长幼有序;四、和睦乡邻;五、为人正道;六、讲仁讲义;七、叔嫂相敬;八、兄仁弟义;九、遵守香规;十、互信互助。按照各种帮规,凡违反者,处罚甚严。依据犯规情节轻重,分为“五刑”:极刑,凌迟或刀杀;重刑、挖坑活埋或沉水溺毙;轻刑,三刀六眼或四十红棍,降刑,降级或挂铁牌;黜刑,抓去光棍或降入生堂,永不复用。

洪帮还有一条帮规,即不许外人冒充。帮内流行这样两句话:“冒充进红,一刀两洞。”汉口就曾发生这样一件事:有一次,一个乡下人到汉口,在法租界燕子窠吸鸦片,他放烟枪的位置,插烟签的位置,放茶壶的地方,拿茶杯的手法,吸香烟的姿势,斟茶的派头,俨然是大哥身份。小兄弟看见了,报告大哥,说是什么山头的大哥到这里来了。当时,洪帮头目、湖北饭店经理王静哉听了禀报,就去招待他,同他辩道,但此人所答非所问。问他为什么胆敢冒充洪帮大哥,他说没有;问他为什么胆敢扯洪帮大哥的旗号,他说没有。一切一切,都是巧合,他根本不知道帮里的规矩、手法、姿势、位置等。几个洪帮头目经过研究,还认为他是有意冒充,犯了帮规。乡下人叩头求饶,结果死罪虽免,还是失去了一只耳朵。


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:http://www.dnhmq.com/lcbx/22799.html
------分隔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